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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共與公共性

()公共性:就是人民在公領域中的表現。

()公共性在公領域生活中的指標:

1.社會信任:是指一個社會中,成員彼此維持誠實、合作行為的期待;是社會成員相互認同、信任並進行真誠交往的現象,社會互信程度越高、社會凝聚力越強,社會共識就會越高。

2.文化資產:是人類文化的遺存,可以增強地域的認同意識、建構人們集體記憶。社區文化資源越豐富,社區凝聚力、參與度也會增加,提昇社區意識、歸屬感、責任感、榮譽感等無形資產。

3.公民社會:

(1)西方公民社會的形成:由於中產階級興起,人口增加、人民自主意識覺醒,而建構公民可以在公領域中理性溝通的平台之後的產物。此概念流行於1980年代,是指公民自願結合,依法組成許多性質不同、獨立於政府之外的社會團體,藉由社會團體理性討論各種政治和社會議題,並監督政府、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社會組織。

(2)公民社會的建構

A.從動力而言:來自於自動自發地關心公共事務,並採取由下而上的方式進行理性溝通與討論,設法存異求同,追求對公共事務的共識。

B.就過程而言:公民以追求公共利益為目標,透過理性溝通、討論參與公共事務,建立大家共同認肯的價值,也願意遵守的運作機制與規範,並且去行動、實踐,以維持公共領域的運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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