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青少年的發展
1.認知發展:皮亞傑認為青少年已發展至形式運思期,個體能運用抽象的、合於形式邏輯的推理方法思考解決問題;但是其會依情緒好壞而對人、事產生直接反應,對他好的人就是好人,反之,則是壞人。
2.道德發展:科爾堡認為青少年已經能以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遵守團體規則、善盡責任或義務、尊重法律、服從權威來判斷是非對錯,但其反抗意識強烈,在道德實踐上較不受傳統權威拘束。
3.情緒發展:認為自己已長大成人應該有獨立自主的空間,心態上傾向不依賴父母喜歡獨自做事,但因荷爾蒙分泌的影響,情緒起伏變化很大,反應也較強烈。
4.群性發展:青少年朋友因年齡、興趣、喜好相近,在同儕活動中感受到被接納,比較容易得到歸屬感與安全感的需求滿足,而深受朋友影響。
**皮亞傑(Jean Paul Piaget﹐1896-1980)是瑞士哲學家和心理學家,兒童心理是其主要研究領域,「認知發展四階段論」是其最有名的研究,認為每個人必然經過不會改變、井然有序的四個過程:
階 段 | 認 知 發 展 |
感覺動作期(0-2歲) | 物件認知:具體目標的發覺、瞭解自我環境、有動作與智慧。 |
前運思期(2-7歲) (運思預備期) | 符號認知:學習語言與他人認識交往等表達經驗,擴大生活領域,會思考、有理智,能以語言評斷自己或侵犯他人。 |
具體運思期(7-11歲) | 經驗思維認知:思想漸成熟,有具體觀念,能分辨是非善惡,會與同伴比較而產生自傲或自卑。 |
形式運思期 (11歲以後青少年期) | 抽象思維認知:在情緒基礎上發展抽象概念、理論與原則,依情緒好壞而對人、事、物產生直接反應。 |
**科爾堡(Lawrence Kohlberg﹐1927-1987)是美國芝加哥大學及哈佛大學的心理學教授,其最有名的研究是「道德認知發展階段論」(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):
發展時期 | 發展階段 | 道 德 認 知 發 展 |
道德成規前期 (害怕處罰) | 第一階段 | 處罰與順從導向:不考慮動機,避免責罰,無條件服從權威。 |
第二階段 | 相對功利取向:無考慮抽象的道德觀念,如:忠誠、感激、行動,能滿足自己需要或能在行為後獲利的就是好行為。 | |
道德成規期 (利之所在) | 第三階段 | 人際關係與和諧導向:以動機衡量好壞,以做好孩子獲得認同為信念。 |
第四階段 | 法律與秩序導向:以初具法制觀念,能判斷是否該服從團體規範、善盡責任與義務、服從權威等。 | |
道德成規後期 (有價值體系) | 第五階段 | 社會契約導向:尊重人權、法律,但不死守法條,調性修正。 |
第六階段 | 普遍原則導向:堅信道德的普遍性,正義、公平、個人尊嚴超越法律條文。 |
(二)青少年時期的特性:美國心理學家霍爾(Granville Stanley Hall﹐1844-1924)因青少年情緒起伏很大而稱青少年時期為風暴期(storm and stress period)。
1.身心成長,角色混淆
2.反抗權威,展現自我
3.同儕接納,偶像崇拜
(三)年輕不要留白
1.積極認識自我:測驗法、自省法、鏡子法、活動法。
2.改善人際關係:以真誠待人、多參加各種社團活動、學習和不同朋友相處的方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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