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我國民主憲政發展 講義
班級 座號 姓名
壹、我國的立國精神
一、廣義的立國精神:包含一個國家長期所發展和累積而成的歷史傳統、文化特質和建國理想,例如:我國如儒家、法家之治所強調的仁愛、忠恕、中庸、禮義廉恥、和平、秩序和安定等。
二、狹義的立國精神:係指憲法中明定的國家基本價值、建國原則、發展目標或國家成立的目的。
三、國家認同
(一)定義:是一種心理上的狀態,即國家內的成員基於心理、情感或安全上的需求,自認屬於這個國家而產生一種歸屬感,進而願意效忠它、甚至為它犧牲生命。
(二)立國精神是國家認同的基礎:國家認同的基礎是成員共享的一些特徵,如:語言、文化、歷史等;各國立國精神中往往包含民族意識,容易激發人民對國家的認同與愛國心。
貳、我國憲法的修訂過程
一、我國憲法的訂定:
(一)經過:1911年臨時政府組織大綱→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→1936年五五憲草→
(二)憲法中的立國精神:
1.美國:建立更完美的合眾國、塑造正義、確保國內治安、提供公共國防、增進全民福祉、謀求全體國民永享自由和幸福。
2.我國: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遺教(三民主義),為鞏固國權(民族主義)、保障民權(民權主義)、奠定社會安寧、增進人民福利(民生主義)。
二、民有、民治、民享的民主共和國
(一)憲法第一條:「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,為民有、民治、民享之民主共和國。」
(二)民有:國家為人民所共有,即民族主義的主張;民治:政治為人民所共管,即民權主義的主張;民享:福祉為人民所共享,即民生主義的主張。
(三)共和原則:全體國民共享主權,即主權在民;民主原則:國民應有參政權,以確保權利。
三、我國憲政變遷的意義
(一)回應人民的需求:回應1980年代解除戒嚴、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款、國會全面改選的呼聲。
(二)實施國會改革:國會全面改選、調整國會組織功能,形成單一國會。
(三)調整政府體制:加強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的權力,將國大及監察院相關人事同意權轉移立法院,實踐行政立法的分權制衡。
(四)增加人民權利:人民直選國家元首,複決總統副總統罷免、修憲、國土變更等案。
參、我國的政治發展
一、政治發展的意義與指標
(一)意義:就是一個政治體系從一種狀態演進到另一種狀態的過程,包括政治現代化、政府行政和國家法治的發展、大眾動員與參與公共事務、穩定的政治變遷,以及民主政治的建立等。
(二)指標:一般指標包括自由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等。杭亭頓(Samuel P. Huntington)提出理性化、整合、民主化與公民參與等指標;布萊克(C. E. Black)將國家社會整合視為政治發展最後的步驟。
二、從威權統治到自由民主
(一)威權統治時期(1949-1977年):實施戒嚴,維持一黨優勢的政府體制。一方面確保政治穩定與經濟成長繁榮,一方面有計畫的推動地方自治選舉。這個時期是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根基,1977年發生「中壢事件」。
(二)民主萌芽時期(1977-1986年):社會經濟成長、教育普及,參政意願提高,人民對政府期望也提高。1979年「美麗島事件」更激起一般民眾對政治的關心,而促發解嚴。
(三)民主轉型時期(1986-1996年) :
(四)民主鞏固時期(1996年3 月迄今) :1996年3月第一次人民直選國家元首,2000年3 月總統大選由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當選,政黨輪替,和平轉移政權。
三、我國政治發展的動力
(一)經濟成長:土地改革、經建計畫。
(二)教育普及:1968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
(三)社會力的興起:一方面,社會團體數量倍增,匯集民意、向政府建言、提倡權利意識、監督政府等;另一方面,大眾媒體紛紛出現,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及討論平台,臺灣社會逐漸形成民間社會(市民社會) 。
(四)反對力量的推力:透過反對力量的宣傳與抗爭,政府被動的推動一系列的民主改革。
肆、我國政治發展的意義
一、台灣民主經驗的重要性:使我國在國際上獲得尊重、提供開發中國家政治發展的參考、對中國大陸具有燈塔的作用。
二、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前景:
(一)民主政治發展的成果:獲得憲法所保障的人身、集會結社等自由權,透過選舉參與及影響政治,完成各種政治改革提高人民主權的實現。
(二)未來發展:培養優質的民主法治素養,建立公民社會、建構完備的民主制度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