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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課  民主政治與公民德行  講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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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民主政治的定義:

()起源:西元前四、五世紀的古希臘城邦,原指雅典城邦所發展出來的公民直接統治的政治型態,其本意即由人民統治。

 

()雅典式直接民主的條件:

1.公民人數不多,使全體公民能藉由群眾大會來進行統治。

2.公民彼此熟識,並且分享共同的政治、宗教和道德等價值。

3.公民必須有充分的時間能力來參與政事,並且輪流執政。

 

二、民主政治與非民主政治

()制度上的區別:

1.政府權威的基礎與構成程序:民主國家政府的統治權力來自人民同意,並基於定期改選、多數決的程序來組成﹔而非民主國家統治者的權威可能來自世襲、指定、或透過革命、政變而組成政府。

2.意見表達和資訊來源:民主國家的人民享有表達意見自由和「知的權利」﹔非民主國家則無保障此權利。

3.公民身分與公民社團:民主國家的公民有權組織或加入各種自主性團體﹔非民主國家則只有特定團體才有此權利。

 

()西方民主理論的演進

1.古典民主理論(17-18世紀):相信人人平等,會積極、理性地參與政治,且可培養、增強公民的政治美德與能力,政府組成的目的在保障人權、人民可以撤換政府、人民能有效參與公共事務。

2.菁英民主理論(19-20世紀):民主國家政治權力與社會價值分配的決策者是菁英分子。

3.多元參與民主理論(1970年代):行政權力分散且各利益團體均能參與決策。

4.審議民主理論(1990年代):公民在資訊充分公開、發言機會均等和決策公平的條件下,透過理性溝通形成共識。

**西方民主理論的演進

()經驗民主理論:20世紀所發展出來的民主理論,認為民主政治只是一套制度設計,人民對公共事務並不一定有興趣、有能力參與,人民只要有適度的監督機制即可。

()當代民主理論:對經驗民主理論提出修正與補充,認為人民除了透過選舉選出代議政府,還可以透過政黨、利益團體來監督政府,經由遊行、民意調查乃至民投票來直接影響公共決策,體現直接民主的理想。

 

三、民主政治與非民主政治的比較

政治

型態

   

   

民主

政治

多數人統治的理念;民主政體;民主的生活方式。

是民意政治、法治政治、責任政治、政黨政治。

威權

政治

少數人統治;政府為一個家族、社會階層、政黨或軍隊所控制;政府的組成來自政變或革命,即使是選舉也是被掌權者所操控。

政府非基於民意所產生、施政以鞏固政權為準繩、強調命令服從和秩序、國會無制衡行政部門的功能,以軍隊或警察來鎮壓反對者。

極權

政治

政府不但嚴格控制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教育乃治家庭生活事務;決定社會價值、控制人民行動、限制人民自由、企圖改造社會。

提倡不容挑戰的意識形態、單一政黨所統治、秘密警察進行恐怖統治、全面掌握武裝力量、管制經濟文化教育等活動。

 

貳、民主政治的原則

一、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

()代議民主體制運作的原則:主權在民、分權制衡、民意政治。

()責任政治的型態:政治責任、法律責任、道德責任。

()定期改選:是政府定期接受民意檢驗的機制,是責任政治的展現與主權在民的具體實踐。

()政黨競爭:不同的政黨代表不同的價值、意識型態,政黨競爭是民主政治運作的重要特徵。

 

二、民主政治的價值:美國政治學者道爾認為民主政治的價值包括:降低政府濫用權力、保障公民政治參與的權利、保障個人自由、提供自我決定的機會、保障受教育機會、保障財產和經濟自由權、民主國家間和平無戰爭等。

 

三、民主政治的限制:

()多數決的困境與限制:多數暴力與少數暴力的糾葛、多數決未必明智正確。

()政治平等的困境與限制:資訊不對等、財勢造成的政治不平等。

()民主改革:公民會議、法人論壇。

參、民主生活

一、民主的生活方式:自主自治、權利保障、公共參與、理性溝通、尊重包容。

 

二、弱民主與強民主:前者只有選舉機制而無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的自主權利與義務,後者強調公民意識、自治能力與自我實現。

 

三、從程序民主到實質民主:

()程序(形式)民主:主要是指議事程序、選舉程序和政府負責程序的民主。

 

()實質民主:是指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能否有效地影響公共決策、自由地選擇政治精英?亦即指民主的廣度、深度、範圍如何而言。

 

肆、公民德行

一、公民身分、資質與公民意識

()公民身分:是指個人做為一個政治共同體成員的資格,包括法律、心理和行為等層次。

 

()公民資質:是指公民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識、態度和能力。

 

()公民意識:即公民對於自身角色的認知,例如:公民對於社會及國家責任的體認、敬重生命與大自然、勇於批判不公不義、抵制強權宰制、發揮自主判斷的精神等。

 

二、現代公民應有的德行:

()充分知情並願意參與政治事務

()願意對政治領導人物採取批判的態度

()尊重論證與證據

()容忍不同的理念、信仰、價值和利益

()以公平、正義的價值作為判斷和決策的標準

()具有捍衛社會正義和人權的道德勇氣

 

**公民應有的德行:獨立自主的意識、理性客觀的精神、願尊重多元肯認差異、願妥協化解歧見與衝突、對於權威則持懷疑的態度並強調公共倫理等。

 

**公民參與的態度與能力:具有一定的自信能力、願意參與公共事務、擁有充分的權利、善盡公民責任、具有本土關懷和國際視野、尊重與欣賞多元文化、注重環境保護和生態保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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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nm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